法官表示,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张红、
现因父母均已去世,妇女结婚,后部分承包土地被租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张红遂将张青作为被告 ,张三则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故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原告张红与被告张青系兄妹关系,的确不享有娘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已故) 、
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审查案件,父母去世后张青的子女自然成为土地承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 ,其父亲张强(已故)曾作为户主代表家庭成员李明(张强妻子,并邀请了当地较有威望且有调解经验的老干部帮忙调解 。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张青同意向张红支付其原享有的五分之一及父母去世前的三分之一 ,兄妹二人握手言和,庭外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张青 、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
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 ,张青愿意支付张红五分之一的份额 ,
该案中,在调解过程中逐一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