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月的办案办案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原则上,案件比
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对所有案件中的数据进行适时巡逻、较去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不能随意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
工作中 ,不能随意增加不必要的“件”数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1.46,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四项措施 ,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环节。剖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非证据问题而导致案件延期及退查的情况,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控 ,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较去年减少31件;第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件 ,吃准案件证据,更好地优化办案资源 ,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刑检干警进一步转变思路,同时每半个月将“案件比”情况通报至各办案人员,同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二退 、较去年减少7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比例 ,记者从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获悉,
同时,缩短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办理期限。对于案件中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 ,对案件中证据明显缺失的则要求侦查机关在补充完备后再进行移送 ,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第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2件 ,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 ,截至目前,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 ,及时解决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在工作群中进行通报。